詳情
薯類食品的發證檢驗、監督檢驗、出廠檢驗按照表格所列的相應檢驗項目進行。出廠檢驗項目中注有“*”標記的,企業每年應當進行 2 次檢驗。
表1 油炸、烘烤薯類質量檢驗項目表

注:依據 QB/T2686-2005 等。
表 2 魔芋粉質量檢驗項目表

表 3 薯泥(醬)類質量檢驗項目表注:依據 GB/T18104-2000、NY/T494-2002 等

八、抽樣方法 表 4 其他薯類(冷凍薯類、薯粉類等)質量檢驗項目表

1. 根據企業所申請取證產品品種,在干制薯類、冷凍薯類、薯泥(醬)類、薯粉類、其他薯類中每類產品各抽取一個產品進行發證檢驗。所抽樣品須為同一批次并在保質期內的產品。
2. 抽樣基數及樣品數量
抽樣基數不少于 100 個包裝(或 50Kg),抽樣數量不少于 20 個包裝(或 2Kg)。將樣品平均分為 2 份,1 份檢驗,1 份備查。
3. 其他注意事項
樣品確認無誤后,由核查組抽樣人員與被抽樣單位在抽樣單上簽字、蓋章、當場封存樣品,并加貼封條。如產品在標簽明示標準中有工藝類型和等級區別的,抽樣人員應在抽樣單上相應注明。封條上應有抽樣人員簽名、抽樣單位蓋章及封樣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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